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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国工业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星级评价组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上传时间:2013-05-30 10:55来源: 中国工业新闻网【字体: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国工业企业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转变企业传统生产经营模式和管理模式,全面评价工业企业在经济、环境、社会各方面表现,促进工 业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实现可持续发展,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发布《中国工业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并将据此开展中国工业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星级 评价。为做好此项工作,我会制定《中国工业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星级评价组织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印发。

  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

  二○一三年五月

  中国工业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星级评价组织管理办法

  试 行)

  第一条为推动我国工业企业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转变企业传统生产经营模式和管理模式,打造中国企业 经济升级版,把工业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引向深入,促进工业企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的和谐统一,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以下简称 “中国工经联”)发布《中国工业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以下简称“评价指标体系”),并据此开展中国工业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星级评价(以下简称“星级 评价”),定期发布中国工业企业履责星级榜(以下简称“履责星级榜”)。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申报条件的工业企业,均可自愿申报参与星级评价。

  第三条星级评价主要依据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参考办法,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参评企业前一年度的社会责任价值观与战略、社会责任推进管理、经济、环境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评价并给出结果。

  第四条星级评价每年组织一次,在工信部等政府相关部门支持下,由中国工经联联合和组织相关全国性工业协会(联合会)、各省区市工业经济联合会(以下简称“省区市工经联”)及有关单位共同实施,产生中国工业领域履行社会责任的五星级企业。

  设立评价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指导委”)、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和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指导委由工业、经济和社会领域 知名人士、权威专家组成。评审委由中国工经联、相关全国性工业协会(联合会)、省区市工经联、专业机构主要负责人等组成;工作组由中国工经联、专业机构等 工作人员组成。

  各委员会主要职责为:

  (一)指导委对评价全过程进行指导、监督,并提供意见和建议。

  (二)评审委负责制定评价实施办法(含申报条件),审定评价结果,进行公示。

  (三)工作组依据本办法和评价实施办法,组织开展申报、初评、复审等工作。

  第五条评价程序包括申报、初评、复审、公示、审定和发布等。具体内容为:

  (一)申报:工作组联络相关全国性工业协会(联合会)、省区市工经联等行业组织,组织企业按照相关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二)初评:工作组根据评价实施办法,核实、调查参评企业的相关材料,向企业的利益相关方、公众和媒体收集企业社会责任信息,得出初步评分结果;

  (三)复审:工作组对达到一定分值的企业进行深度调查,向评审委提出调查意见和星级建议,由评审委审定;

  (四)公示:评审委通过中国工经联网站对复审后确定的企业名单和星级建议进行公示,公示期15天;

  (五)审定:评审委根据工作组提供的星级建议和公示结果,审定星级评价结果;

  (六)发布:由中国工经联向社会公开发布星级评价结果和履责星级榜,并向企业颁发星级证书。

  第六条参评企业务必遵循诚信原则,实事求是提供真实信息,不得虚报瞒报或从事影响评价客观性的违法违纪行为。

  评价结果发布前任何阶段,发现企业虚报瞒报或影响评价客观性的违法违纪行为,评审委可决定取消其参评资格,两年内不得参评。评价结果发布后,发现此类情况,中国工经联撤销其星级评定,并向社会公布,三年内不得参评。

  第七条参评企业申报信息用于中国工经联开展中国工业企业社会责任绩效数据分析及研究工作;指导委、评审委、工作组及其他相关人员务必保守企业秘密,未经企业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参评企业信息。

  第八条评价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参与评价工作人员务必遵纪守法,公正廉洁。任何人发现参与评价工作人员违纪行为,可向中国工经联举报。对经调查确定违反纪律者,取消评价工作资格。

  第九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由中国工经联负责解释和修订。

  中国工业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

  (试 行)

  前 言

  工业行业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对稳增长、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对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影响深远,意义重大。强化工业企业的社会责任,既是行业和企业提升自身竞争力的需要,也是实现中国经济转型升级、保持和谐稳定发展大局的需要。

  2008年、2010年,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以下简称“中国工经联”)联合中国煤炭、机械、钢铁、石化、轻工、纺织、建材、有色金属、电力、 矿业等10家工业行业协会(联合会)发布《中国工业企业及工业协会社会责任指南》第一版、第二版,提出了中国工业企业履责的主要内容;2011年,中国工 经联发布《中国工业企业社会责任指南实施手册》,为中国工业企业履责实践提供具体指导。2012年,为全面评价工业企业在经济、环境、社会各方面表现,进 一步促使企业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积极实践,推进工业行业企业可持续发展、加强社会诚信建设,中国工经联组织制定了《中国工业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 系》(以下简称《评价指标体系》)。

  中国工业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是指,为反映和衡量中国工业企业管理自身运营对利益相关方和自然环境影响的效果和效率而设置的指标体系。《评 价指标体系》从切实转变企业传统生产经营模式和管理模式实际需求出发,依据三重底线模型、利益相关方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等,明确了中国工业企业社会责任 评价指标体系的范围和基本原则,提出了三级98个评价指标,以及评价指标体系的应用方法。《评价指标体系》为中国工业企业履责自我评估、中国工业企业履行 社会责任星级评价、中国工业企业社会责任指数编制等工作提供基础支撑。

  《中国工业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由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负责解释,并将随着社会责任的发展要求适时予以修订。

  1、范 围

  1.1本评价指标体系提出了中国工业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基本原则、评价指标体系构成、具体评价指标及评价指标体系应用等。

  1.2本评价指标体系适用于中国工业企业开展履责自我评估、开展中国工业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星级评价、编制中国工业企业社会责任指数等工作。

  2、基本原则

  2.1实质性与完整性相结合原则评价指标体系力求涵盖工业企业运营过程对利益相关方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各方面,以及企业可持续发展各有关方面的关键内容。

  2.2目标导向与外部期望相结合原则构建评价指标体系以促进工业企业自身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兼顾反映主要外部利益相关方对企业的合理期望和要求。

  2.3科学性与实践性相结合原则运用社会责任理论和构建指标体系的科学方法,结合我国工业企业现有运营管理流程和具体实践,构建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

  2.4一般性与特色性相结合原则构建评价指标体系既要反映企业履行经济责任、环境责任和社会责任的共性特征,同时又要突出工业企业的履责特色。

  2.5实用性与前瞻性相结合原则指标数据能够在企业日常运营中获取,在技术、资金和时间要求上可行。

  同时借鉴国内外先进企业的社会责任指标,体现未来发展趋势,具有一定的前瞻性。

  2.6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采用以定量为主的结果性指标体现企业履责绩效,采用以定性为主的制度性和过程性指标反映企业履责制度安排和具体行为。

  3、评价指标体系构成

  3.1指标层级评价指标体系由社会责任价值观与战略、社会责任推进管理、经济影响、环境影响、社会影响5个一级指标、22个二级指标、98个三级指标构成(如表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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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指标类别评价指标按照指标属性、指标标准化处理技术要求进行分类。

  3.2.1按指标属性分类

  3.2.1.1底线类指标-A1

  该类指标反映了企业在各领域履行社会责任的刚性法律底线要求,企业必须严格遵守。

  底线类指标亦作为开展中国工业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星级评价时的否决性指标,即企业在评价年度违背了底线类指标要求,不能参与此年度评价活动。

  3.2.1.2关键类指标-A2

  该类指标反映企业社会责任理念以及企业在责任管理推进、经济、社会、环境各领域中的重点实践内容,发挥引导企业社会责任行动、提升企业履责绩效的关键作用。

  3.2.1.3基础类指标-A3

  该类指标反映了工业各行业企业社会责任内容的共性要求,对企业在社会责任各个领域的基本实践情况进行考察评价。

  3.2.2按指标标准化处理技术要求分类

  3.2.2.1定量连续指标-B1

  该类指标运用量化数值进行企业社会责任绩效评价,指标数值具有连续可微特点,如工业用水循环利用率、劳动合同签订率等。

  3.2.2.2定量离散指标-B2

  该类指标运用量化数值进行企业社会责任绩效评价,指标数值具有一定区间内的离散特点,如企业某项社会责任实践的次数、参与人数等方面状况。

  3.2.2.3定性指标-B3

  该类指标是指无法直接用数据反映的社会责任工作和具体的履责活动情况,如企业在行为合法合规性、社会责任制度体系构建情况等。

 

  4、评价指标体系内容

  4.1 社会责任价值观与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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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责任推进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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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评价指标体系应用

  5.1 基本评价流程

  5.1.1指标评分

  对于每一个参评企业,三级指标的定性评价部分由专家根据评分参考办法给出得分;三级指标的定量评价通过将指标原始数据进行无量纲化和同数量级处理后,由计量模型计算得出。

  5.1.2指标动态赋权

  应用计量模型,计算所有参评企业同一指标得分的离散度;根据离散度的大小,确定该指标的权重。

  5.1.3计算指标最终得分将三级指标评分

  与指标动态权重值相乘,计算出该指标的最终得分。

  5.1.4计算企业最终得分

  在所有指标中,关键类指标总分权重为40%,基础类指标总分权重为60%。

  按照关键类指标A2、基础类指标 A3将指标分类,同类指标最终得分加总,乘以分配权重后加总得出企业最终得分。

  基本评价流程如图5-1所示。

  5.2 中国工业企业履责自我评估

  工业企业可应用本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履责自我评估。通过评估,企业可以更好地将自身战略与经济社会环境发展的要求相协调,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通过自我评估,企业可以发现与其他企业存在的差距,为进一步提升企业管理,改进社会责任绩效提供方向性指导。

  5.3 中国工业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星级评价

  根据本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工业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星级评价工作。星级评价工作以本评价指标体系为基础,对特定工业企业、特定行业、特定地区的社会责任管理与实践进行评价。

  在星级评价时,还将设置履责创新附加项。履责创新附加项是针对企业的特色社会责任实践专门设置的,即企业在社会责任领域有创新性的实践做法,具 有很好的社会与环境影响和典型示范作用。创新实践须与企业的主营业务相结合,通过管理创新或实践创新解决具体的社会问题,效果惠及广泛的社会群体,并具有 较强的可复制性。履责创新附加项将给予一定比例的附加分。

  5.4 编制中国工业企业社会责任指数

  本评价指标体系可作为编制发布工业企业社会责任指数的技术框架。指数编制参考国际同类指数构建的一般方法:首先确定指数成分企业库,然后依据本评价指标体系对成分企业的社会责任绩效进行评价,最后根据评价结果编制并发布社会责任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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