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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问六答”带您了解“和谐三湘行”

上传时间:2023-12-27 15:03来源: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字体:

近日,省人社厅、省总工会、省企工联、省工商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和谐三湘行”省级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在更大范围、更广层次、更多内容上不断丰富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营造新时代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和谐文化,凝聚推动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更好助力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

为帮助全省各类单位更好地理解《通知》内容和要求,积极踊跃参与创建创建活动,指导基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按程序做好各项工作,今天人社君准备了六个问题,给大家详细介绍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活动的创建范围和形式、创建名额、创建内容、创建标准、活动安排、激励措施等重点内容。

问创建范围、形式是什么?

创建的范围是我省行政区域内企业、工业园区(包括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园区以及其他产业集聚区)、乡镇(街道)、行业(商会、协会)。采取先创建后认定的方式,创建周期为三年。基层单位主动申报,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采取措施,对符合资格的创建对象加强政策指导和培育引导,推动其在评估周期内达到考评指标要求。

问创建名额有多少个?

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每年培育认定“和谐劳动关系创建企业”50家、“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业园区”10个、“和谐劳动关系创建乡镇(街道)”10个、“和谐劳动关系创建行业(商会、协会)”5个。按照程序,2025年后开展评估验收,对达到创建周期且验收达标的单位授牌。具体授牌数量根据验收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问创建的重点内容是什么?

企业创建的重点内容是:建立健全企业党组织,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中把关定向、团结凝聚各方力量的作用。全面落实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加强企业民主管理,依法保障职工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职业技能培训等基本权益。建立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和正常增长机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建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促进劳动争议源头化解。建立健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强化劳动争议预防,促进劳动争议协商和解。加强人文关怀,培育企业关心关爱职工、职工爱岗爱企的企业文化。

工业园区、乡镇(街道)创建的重点内容是:健全工业园区、乡镇(街道)党委领导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机制,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推动辖区内企业普遍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劳动法律监督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加强劳动保障法律宣传、用工指导服务,搭建劳动关系双方沟通协调平台,及时预防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布局劳动关系基层公共服务站点,为企业和劳动者提供一站式、智慧化、标准化劳动关系公共服务。 

行业(商会、协会)创建的重点内容是:建立健全行业党组织领导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机制,推动行业企业积极参与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推动行业企业落实民主管理,开展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基本权益的集体协商;探索制定行业劳动定额标准;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建立行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预防化解劳动争议,促进劳动争议协商和解。

问创建的具体标准是什么?

创建标准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印发的《关于推进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意见》(人社部发〔2023〕2号)中明确的标准以及湖南省地方标准《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规范》和《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评价规范》。

问创建活动分为哪几个阶段?

创建活动分为积极动员宣传、推荐创建单位、公布创建名单、组织评估验收、省级认定授牌5个阶段。

问创建激励措施有哪些?

被认定的创建示范企业和工业园区(一般自认定之日起三年内),可享受省《关于对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园区)联合实施正向激励的意见》(湘人社发〔2022〕27号)规定的财税支持、用工服务、社保优惠、信用激励、评先评优、宣传引导等方面的联合激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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